Wednesday, May 10, 2006

这就是我

直到今天,因着这一切的事情所发生,我的生命也在那一刻得着了改变。

凡是在马来西亚受教育的七岁小孩,都必须进入小学一年级读书。因此,一般上我们可以看到父母都会为了自己儿女的教育,努力寻找好的学校、好的老师,甚至买校服、书包及文具等等。目的就是为了让儿女能够接受好的教育,将来长大后能出人头地。我的父母也不例外。

记得小时候,我在幼稚园里,没有好好的认真学习听、读及写华语。再加上,自己在家里也没有任何机会接触华语,差点成为“banana”(香蕉)一族。换句话说,自己是华人,却不懂华语。所以,我苦苦哀求父亲让我在华小读书,并且答应会认真学习华语。刚开始的时候,我真的很难熬过,常常以泪洗脸的做功课。常常为了功课不会做而怕老师打、听写不懂得背而自暴自弃、生字写不完而不能早睡、不明白老师教书而发脾气、无法用华语与朋友交谈而自卑等等。母亲本身受英文教育长大就不懂得华语,常常看到我过于勉强自己学习华语,却无法教我,只好经常找级任老师得到协助。我的级任老师是一位基督徒,是她介绍我母亲让我参加主日学在学校隔壁的教堂。感谢主,我真的有机会去教堂参加主日学,学习唱诗歌、背经文、听圣经故事、与朋友们玩游戏等等。从那一天起,我最喜欢星期天,常常期待星期天的来临,便可以去教堂参加主日学。在哪里,不必做功课,也不用怕老师打;却能一起唱诗歌来赞美上帝,听圣经故事来认识上帝,一起背经文来学习上帝的话语。那个时候,是我一边学习华语,一边认识那位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上帝。

几年后,父母先后的相信主耶稣基督,并且也带领我们四个兄弟姐妹相信主。在1998年的复活节当天,我们全家人受洗。那个时候,十岁的我站在众人面前宣洗礼誓约。虽然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接触基督教信仰,也听了无数次有关主耶稣为了我们脱离罪与死亡而愿意代替我们承担上帝的刑罚,牺牲而死的福音。可是,这福音我知道,但却还未明白这真理是如何有真实的力量,又对我的生命有何重要的意义。身边的同学虽然知道我是基督徒,但很难看到我在生命里有怎样的为主做见证。事情也开始随着我进入青春期时期里变得更加糟糕了。我越来越叛逆,常常很容易生气发脾气的与父母吵架。父母常引用圣经经文,尤其是十诫的“当孝敬父母”来教导我,身为儿女孝顺父母是理所当然的。母亲也立了一个好榜样,趁着外婆在我家住了一段时间里,母亲如何对待外婆,足以让我很惭愧并明白自己实在是不乖女儿。另一方面,原本我读圣经是按着自己的意思来引用圣经经文与父母顶嘴,可是透过阅读《圣经》,我明白自己正在犯罪。如此的张力下,我不得不降服下来,慢慢认真的学习认识圣经的教训,并期盼自己能遵行圣经的教训。虽然这不是一夜之间可以看到自己的改变,但是我就是经过这样漫长的日子,在自己的思想、言语和行为上,有逐渐慢慢的改变。后来2003年,我十五岁时在坚振礼中再一次的站在众人面前重新宣誓约。从那天起,我立志这一生凡所做的都要讨上帝的喜悦,因为我活着不再是为自己而活着,乃是为主基督而活着。

不过,相信主耶稣这么多年来,我很少大胆在非基督面前,传扬福音并为身边的人祷告也能相信主耶稣。直到上了中六,认识一位基督徒的朋友,如此迫切的与同学传福音,并鼓励我也如此大胆的传福音,与身边朋友分享信仰,期盼他们知道耶稣基督是唯一的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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